第1056章 僵持不下
为了保证这些斗犬的野性,陈蕃一路上都是喂它们吃生肉。
——不是从市场上买来生肉、拎过来丢给狗,而是拉来牲畜、当着这些狗们的面宰杀,让它们直面血腥的场面,然后再把肉喂给它们。
或者是将它们放出来、直接让它们撕咬猎物。
但晋江地面上人们吃饭都成问题,哪有狗吃的?
陈蕃和他的手下听着急不可耐的狗吠,目光落在了旁边的一架驴车上。
这是一架往木桥边运送木料的驴车,与面黄肌瘦的灾民们相比,拉车的驴子倒是肥硕得很。
要是放在往常,堂堂的一位晋江县刘县令,偷偷请途经本县的福州王官们吃一两头驴,也不算什么奢侈的事情。
但眼下灾情紧迫民役乏力,大牲口在海溢中也有不少损失,驴是壮劳力。
他懂陈蕃的意思,对他道,“陈大人,时至正午,县内也没有什么可吃的,但熬些粥还是可以的,大人们略等等……”
陈蕃说,“我们倒可忍忍,只是福王的这些狗忍不得……赈灾济民是我们所有人的本份,更不消说我们是公门中人了!兄弟们路过,在外日久兜儿里也没有多少,但十缗大钱还捐得起。”
刘县令连连表示感谢,然后陈蕃商量道,“只是这些狗……是高价购来,饿坏了它们福王要怪罪……大人你看,把这驴卖给我们如何?”
放在往常,十缗大钱可买两头好牛,陈蕃出的价钱倒不低。
但此刻,刘县令却有些舍不得、也不好拒绝,只好说,“这事须叫驴主来问问。”
驴主人是华洲村的一位中年人,名叫万顷,此时正在卸车往桥头搬运木料。
县令对万顷一讲万顷不同意,“大人,眼下多少活还得靠驴,我不卖!”
说着,万顷有些不放心车上汹汹的犬吠,上前由车辕上解了驴,将它拉到桥头去拴住。
桥头生有青草,驴低着头在那里吃。
万顷则蹲在桥面上干活,此时桥上正在破木,六七个人有人拉锯、有人执斧,重新制做桥上的活板。
万顷不给面子,陈蕃及他的手下们悻悻的、却毫无办法。
他们可以对着一位县令牛气哄哄,但却没法一位乡民。
因为福王李元婴不止一次地告诫过他们:无论在什么衙门里横着走也没什么,在福州地面上所有的官差都能给他们些面子,但独独不能欺负普通百姓。
不然闹到皇帝陛下那里,他也可能受到陛下的严厉苛责。
但那些狗们的确饿极了,都在笼中冲撞、狂吠。陈蕃的手下再去桥上商量无果,又来压刘县令。
刘县令摊摊手表示也没有办法,找个借口起身离开。
但刘县令和手下转身走出不远,便听到桥头驴叫、犬吠、人喊的乱成了一团。
……
泉州刺史赵大人赶到时,民役万顷和他的一位同村已经不在了,这两人从桥上跌入晋江滚滚的激流中,当时便已无从言救了。
桥头溅洒着斑斑点点的血迹,不知是人的还是驴子的。
那头驴还拴在桥栏之上,脖子上、腿上都是被烈犬撕咬的伤口。但狗已经被圈回去、关入木笼了。
现场的村民已将福王府的差官们、和他们的狗车团团围住,不给个说法谁都不会离开。
此时陈蕃他们就是再想去渡口绕路也不可能了。
现场还有刘县令手下的捕役和快役、衙役,人命关天,没有谁可以从容走开。
一见刺史到了,陈蕃挤得刘县令趔趄了一下,几步抢到他的前面去,他对赵刺史解释道,
“是那些斗犬太饥饿了,有两头体型最为健硕的,不知怎么撞开木笼直奔桥头,扑到驴身上撕咬。”
王官说,万顷和他的同村,不该起身拿木棒猛击两头烈犬、从而激怒它们。不然两人也不会被恼怒的烈犬扑到桥下去了。
陈蕃说,今天的事情全属意外、谁都没想到,但肇事的只是两条狗,把它剐了又能如何呢?他们回到福州后一定如实与福王回禀此事,福王一定给死者一个满意的交待。
但那些村民们不干,自古杀人偿命,人不能白死。人们嚷嚷着,“不能让他们走,他们一进了福王府不出来,我们到哪里要人去?”
两名死者的妻子、家人也伏在桥头哭得死去活来。
赵刺史意识到,今日之事有些棘手,他沉声问身边的刘县令,“是怎么回事?”
刘县令道,“事发时下官恰恰不在当场,不过事情的经过下官已察问清楚了。只是有些关键细节未清,因而下官……也不敢轻下结论!”
赵刺史问,“如何判断?”
刘县令压低了声音,对刺史赵嘉道,“大人,烈犬出笼致人死命,此为定论。但律法中却无完全适用条款。”
刘县令说,虽然是犬主看管不严,造成烈犬杀人,此案肯定不属“故意杀人”。但杀人者是犬,不是人,因而也不适用“过失杀人”条款。
那么唐律中另一涉及人命的,只有在“人众惊动扰乱”条款中了,其中有“过失”之法,按律该收赎铜一百二十斤、补偿给被杀伤之家。
刘县令语调很低,赵嘉知道他的用意。
因为涉案人的特殊身份,而且这些人就在旁边。此事本来就有些棘手,再加上没有确切的适用条款,刘县令这是感到了为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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