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超和周有根在胶州合作,先废除奴仆制,迫使乡绅失去家丁和奴仆,大大减少他们的人手,也使明末隐瞒的人口数纷纷出现。
明朝统计人口时,其实比真实人口少很多,各大户都隐瞒实际人口,各种奴仆都不计算在内,不把他们算人。
接着收重税,逼使乡绅们卖田甚至送田。
因为废除奴仆制后,他们的佃户和奴仆已经不够用,大量的田没人耕种。
而丁毅在两百亩以上,收固定税。
每亩两石,两百亩田,三点五的税率,每年要交一百四十石粮,固定税的意思,不管天成好不好,有没有天灾,你有两百亩田,一年就要交一百四十石粮,我不管你一年得到多粮。
你两百亩得到一千石,也只要交一百四十石,你两百亩得到一百石,你也得交一百四十石。
乡绅们没有佃户没有奴仆,谁给他们种田啊,没有产量,如何交税。
于是大量的农田开始被低价甩卖,但这会百姓没钱买,其他有钱人也不会买,最后全是卖给了路超。
路超再转手分给得到自由身的奴仆们,这样奴仆们有田,又有自由,纷纷离开乡绅,彻底消弱了乡绅们的实力,并让这些百姓死心踏地的跟着丁毅。
李继龙先分田给儿子,就被路超以官府的名义,收分田税收了三百亩。
然后发现固定税还是太高,他们每年要交六成的税,又没有人耕种。
再分,分给女婿,甚至其他亲戚,路超又收税,前后收了近千百亩当税。
李继龙六千多亩田,前后分了几次,最后家里每个子女是199亩,保证不在两百亩的固定税里,他也算钻了空子。
你们两百亩收固定税,我一百九十九亩,你拿我没办法了吧。
两百亩以内是三成税,按产量来,失收的话,也可以少交了。
当然,也有官员乡绅,直接把田全卖给路超,价格也不贵,一亩田才二两银,然后举家迁移到别处去。
你丁毅瞎搞,老子不和你玩,老子走行了吧,不信你丁毅能一辈子在山东。
可惜他们不知道,将来全大明都会是这种模式,跑到那边都没有用。
这样半年下来后,整个胶州拥有五百亩以上的大户已经完全没有,绝大部份都只有两百亩以内。
到第二年时,整个登莱地区拥有五百亩以上的大户也完全没有。
虽然大部份乡绅们都分出去给家里亲属,但分出去的同时被丁毅刮了成分田税,实际数量都少了很多,然后从现在开始都要交三成左右的税。
乡绅们怨声载道,每天都人上书到济南弹劾丁毅,更有大胆的乡绅,敢聚集家丁直接反抗,当然是遭到丁毅的无情镇压。
凭着丁毅在登莱地区一万八千步营,三千骑兵,八千卫所兵,大概一年左右,终于平定了整个莱州地区,全面完成征收农田税。
这时加上前期登州地区的农田税,两地纳入统计的税田为两百九十万亩,按亩产两石计,两成低税率计,只要没有天灾,不失收,年收税已经可达一百一十万石。
这个数字要是让崇祯知道不知会是什么表情。
大明朝在整个山东省都收不到这么多税。
并且在丁毅掌控登莱之前,两地交税的田加起来不到一百万亩,还收不齐。
越是收不齐,崇祯越只能加派,越是加派,老百姓的日子越无法过,最终丢掉了大明江山。
但丁毅对乡绅只举大刀也是不行,自然也要萝卜给他们吃。
首先乡绅们的子女,只要识字都有机会出来做吏员或当兵,做了吏员都能免税一成。
然后在整个登莱,除了后面要收的商业税和现在的农田税,没有其他税。
他们到登莱境内任何地方做生意,包括从登州出海,都不会和以前一样再交任何费用。
到登莱任何府县也不会有过路费。
各县府州的官员,更不用他们每年去孝敬。
丁毅对贿赂官员上面采用“双重举报,谁先占优”的原则。
什么意思呢。
比如一个乡绅贿赂了一个官员一千两银,官员率先检举,不但这一千两是合法所有,还要乡绅再罚十倍,一万两给官员。
反过来,如果一个乡绅贿赂一个官员一千两银,乡绅再反手举报。
官员免职被抓不说,罚官员十倍一万两银返给乡绅,而且乡绅所有的田免税三年。
这样的双重举报,谁先占优的情况下,乡绅不敢给钱官员,官员更不敢收别人的钱。
从而保证了乡绅们的利益,替他们省了以前的孝敬。
刚开始乡绅们可能觉的,自己大量的田被逼的送人或低价卖掉,以后的日子一定要清苦起来。
但后来发现,每年的开支也少了,不用动不动给银子各级官员和吏员,出去的费用也少了。
交的各种税也没有了。
不做商业的话,也没有商业税,几百亩田家里吃吃用用是足够。
慢慢的他们也开始认命。
但不认命也没有用,失去奴仆和家丁,仅靠乡绅们自己,是什么风浪也卷不起来。
搞定农业税后,丁毅又开始征商业税。
第一批,选酒楼,客栈,布商,粮店,盐商,牙行、酒商,等几种大的商铺和与民生相关的商铺,收税。
定额收税,每户每年,十两到五万两不等。
刚刚搞定农田税,丁毅又收商业税,民间顿时哗然,很多商人都破口大骂,自明一朝,还没有谁收过这样的商税。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